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A.证券上市第二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
B.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当年净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C.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达20%以上
D.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A.证券上市第二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
B.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当年净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C.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达20%以上
D.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A.自证监会收到北交所报送的审核意见之日起
B.自提交保荐文件之日起
C.自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之日起
D.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③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④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
A.①③
B.①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A.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B. 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
C. 证券上市当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
D. 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A.列入政府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B.向上市交易主管机构(下文以中国证监会为例)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C.上市交易主管机构核准发行
D.与保荐券商签订保荐协议
A.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B.北京金融法院
C.承销保荐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A.可以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
B.可以投资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C.可以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
D.可以投资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A.上市后备企业。省级(含直辖市)上市后备企业,北京、上海市可放宽至区级上市后备企业,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省GDP总量排名省内前6位的地级市可放宽至市级上市后备企业
B.与保荐券商签订保荐协议,拟于最近一年内向中国证监会上市申请的企业。
C.报会企业。最近一年内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且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但尚未出具正式核准意见的企业。
D.核准发行企业。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核准决定的,且可以提供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的企业,包括尚未正式发行股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