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共有股份100股,其中股东甲持有15股,股东乙持有85股。现公司决定选举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甲是否可以保证自己提名的人选进入董事会?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
A.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B.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5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C.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3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A.王某不能直接起诉,因为他持有的股份不足1%
B.王某不能直接起诉,因为他未首先要求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诉讼中所得的赔款应归甲公司所有
D.王某应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因为他行使的是公司的诉权
A.所有股东
B.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A.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B.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C.实际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
D.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此时,上市公司发行的全部特别表决权股份均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
甲股份有限公司由刘、关、张、曹、孙、马、丁七个股东于2018年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700万元人民币,发行股份700万股,其中刘、曹、孙、马、丁各认购120万股,关、张各认购50万股。董事会由刘、曹、孙、马、丁五人组成,其中刘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担任副董事长。监事会由关、张及员工董某三人组成,关担任监事会主席。成立1年多以来,甲公司董事会成员经营思路分歧较大,经营状况一直不佳。关在董事会成员无法解决矛盾,顺利开展经营的情况下,能否单独申请法院解散甲公司()。
A.不能。小股东单独请求解散公司有悖于公司法中的资本多数决原则,会扰乱公司正常的决策经营,为各国公司法所禁止
B.可以。在公司僵局时,赋予中小股东单独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是我国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措施
C.不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关某持股50万股,未达到700万股的百分之十
D.取决于股东之间的协议。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法院应当根据股东之间的协议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