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某商业银行为甲某发放借款100万元,用途为购钢材,期限1年内,2016年10月28日到期,
A.14
B.12
C.14.04
D.9.95
A.6.84
B.9.12
C.0
D.9.24
A.0元
B.250万元
C.300万元
D.550万元
A.12月2日
B.12月9日
C.1月9日
D.1月2日
A.28.9
B.30
C.29.4
D.29.5
A.5000×4
B.5000×4.5
C.5500×4
D.5500×5
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甲公司
B.甲公司和张某
C.张某
D.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