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各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项目前登记管理规定如下()
A.项目举办前2周,由申报科室填写《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及《继教会议报名导入模板》,发送至继续教育教育科工作人员邮箱进行登记备案,备案表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备案表
B.同时省、市级项目还需登陆相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举办前登记”
C.因国家级申报系统暂未支持在系统内进行举办前登记,须填写《举办国家级继教项目明细表》统一发送至继续教育科工作人员邮箱进行登记备案
D.项目举办前1周,由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科教科将举办项目信息发布至“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小程序,继续教育科将项目举办通知发布至院内行政综合管理平台
E.项目举办前1天,与继续教育科工作人员联系领取学分机和《中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签到表》,用于项目参加人员考勤刷卡和授予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