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买卖关系中,卖方在交付标的物后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货款
B.物的所有人排除其他人对于物的不当妨碍
C.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
D.某公民对于其专利权的使用
E.某公民对于自己的行为负责
A.乙用于制造X产品的设备是以合理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的
B.乙在甲申请专利之前自行完成了研发并开始制造X产品
C.乙就其所制造的产品拥有自己的专利权
D.乙有证据表明其生产的X产品属于现有技术
A.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应特别重视知识产权普及战略,要让大家都知道知识产权是什么,它有哪些规则,包括普及它的国际规则
B.在创新战略上,政府管理机关要注意避免因知识产权而妨碍竞争,要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激励创新的制度
C.在人才战略上,应该是利益保护为主,评奖等措施为辅
D.专利权是无限期的
A.该项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B.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个人
C.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所在单位
D.申请被批准后,张某所在单位为专利权人
E.如果张某与其单位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
A.张先生研发的新产品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B.张先生研发的新产品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C.该产品的专利权申请权属于张先生
D.该产品的专利权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A.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B.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C.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简要说明和图片或者照片为准
D.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A.专利权只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权的内容
B.专利权同时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性质的内容
C.专利权只是一种人身权,不具有财产权的内容
D.专利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