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股东A以自己的豪车为公司的债务设立抵押,当(),担保物权消灭。
A.车辆毁损
B.担保物权实现
C.主债权消灭
D.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BCD
A.车辆毁损
B.担保物权实现
C.主债权消灭
D.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BCD
A.乙公司承担
B. 甲公司继承
C. 丙公司的原有股东承担
D. 丁公司继承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直接以本企业的名义向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其清偿自己的货款
B.为甲公司积极提供乙公司的财产状况并明确建议其及时行使债权
C.直接以本企业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的债务
D.以本企业名义向法院起诉甲公司,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债务
E.在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偿付相关债务后,该企业直接以该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②短期借款900万元。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 银行贷款500万元;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 400万元。
③应付账款6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0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2005年9月18日到期货款180万元,2006年8月1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07年8月1日到期货款200万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万元的财产。
(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2)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3)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4)对于甲公司隐匿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5)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
(8)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
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
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只应由甲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7个股东不承担责任
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018年1月3日,甲公司经批准按面值发行优先股,以5年为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即股息率每5年调整一次,每个股息率调整期内每年以约定的相同票面股息率支付股息。首个股息率调整期的股息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为4、50%。优先股的股息发放条件为: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甲公司有权全部或部分取消优先股股息的宣派和支付,且不构成违约事件。甲公司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优先股股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本次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剩余利润分配。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选择的会计处理是( )。
A.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B.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C.确认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D.确认为衍生工具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万元,甲以现金15万元出资、乙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
(2)全体股东首期出资为10万元,其余的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曰起2年内缴清。
(3)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货币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