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强奸罪
B.故意伤害罪
C.强奸罪与故意伤害罪
D.均已过时效期间,不得追诉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7~8题。
1995年5月18日下午3点左右,某化工厂在生产对硝基苯甲酸过程中发生爆燃火灾事故,当场烧死2人,重伤5人,数H后又有2名伤员因抢救无效死亡。化工厂主营甲硫醇钠,兼营织布、拉绒。1994年2月,该厂甲硫醇钠停产,同年5月份开始改造,转产对硝基苯甲酸,并于1994年11月至1995年1月期间生产对硝基苯甲酸。1995年2月21日,该厂与北京世桥新技术发展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明确自1995年3月1日起至2000年2月28日由北京世桥新技术发展公司租赁经营江阴市松桥化工厂。1995年3月北京世桥新技术发展公司派出总经理颜某全面负责松桥化工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并对生产工艺作了部分改造,重新招用操作工人,1995年4月下旬开始投产。5月15日起正式投产。事故发生前,全厂职工32名,其中生产车间操作工人均为1995年4月后新进厂的外来劳动力。
5月18日下午2点,当班生产副厂长王某组织8名工人接班工作,接班后氧化釜继续通氧氧化,当时釜内工作压力0.75MPA,温度160oC。不久工人发现氧化釜搅拌器传动轴密封填料处发生泄漏,当班长文某在观察泄漏情况时,泄漏出的物料溅到了眼睛,文某就离开现场去冲洗眼睛。之后工人刘某、李某在副厂长王某的指派下,用扳手直接去紧搅拌轴密封填料的压盖螺栓来处理泄漏问题,当工人刘某、李某对螺母上紧了几圈后,物料继续泄漏,且螺栓已跟着转动,无法旋紧,经副厂长王某同意,工人刘某将手中的2只扳手交给在现场的工人陈某,自己去修理间取管钳,当刘某离开操作平台约45s左右,在走到修理间前时,操作平台上发生爆燃,接着整个生产车间起火。当班工人除文某、刘某离开生产车间之外,其余7人全部陷入火中,副厂长王某、工人李某当场烧死,陈某、星某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3人重伤。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
依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中毒的原因是什么?
依据上述案例,为避免同类事故发生,应在制定或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时着重做出什么规定?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综合行政程序基本原则与制度的相关内容,说明公安机关在处罚程序有哪些违法之处?
2001年3月6日晚9点左右,某市金矿五坑口下井16名矿工。在五坑口8中段以上作业的12名工人,发现巷道内有少量烟气从岳渡巷方向漂来,受其影响,民工出现头晕体软,轻度中毒症状,随即返回地面,向民工队负责人王某某(事故中死亡)汇报了情况。其他4人在9中段工作,因风钻有足够新鲜风供应未受某影响。与此同时,井下电路跳闸,送不上电。王某某骑摩托车到岳渡口与马某某(岳渡村村民、负责看护岳渡坑口)一同进岳渡巷查找故障,发现巷道内约760m处坑木着火,顶板冒落,便立即组织马某某、窦某某等人灭火。经半小时扑救,将冒顶着火段外侧明火扑灭。
3月7日上午民工队主管生产负责人樊某某(事故中死亡)到井下派完活后,带领民工谭某某(事故中死亡)从8中段前往岳渡巷查看火情。下午4时中班上班后,民工队另一管生产的负责人赵某某(事故中死亡)得知樊某某和谭某某查看火情后未返回地面,随后带领民工汪某某、谭某某、韩某某,史某某、廖某某(均在事故中死亡)下井到岳渡巷寻找樊某某和谭某某。至此岳渡巷内已进入8人,一直未返回。这一情况被井下绞车孙某某(事故中死亡)发现后,通过电话报告了在地面的王某某。王某某立即带领3名民工下井寻找。与此同时井下4点班工人上班途经岳渡巷与8中段之间的暗斜井时,鲍某某(民工,风钻手)CO中毒晕倒,当班工人马上用矿车把他送到地面,同时在井下展开抢救工作。
3月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井下第一名CO中毒民工鲍某某被抢救出井。井下发生事故的消息被住在井口附近的民工得知,30余名民工救人心切,盲目入井开展抢救。同时,岳渡村五坑口负责人之一阎某某,一面派人到医院取氧气袋并请求救援,一面亲自开车到市消防队报警。17时50分左右,市医院急救中心两辆救护车,6名医护人员赶到五坑口,对CO中毒人员实施抢救。18时03分,市消防大队赶到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于 18时15分向110报警。同时,组织消防队官兵立即投入抢救工作。18时加分左右,20名 CO中毒人员被抢救出洞口,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其中4人死亡。其余16人经抢救脱险。
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18时50分左右,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公安、劳动、黄金等职能部门相继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制定紧急救护方案,对救护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遏制了民工盲目营救的混乱局面。随后。组织28名消防战士由1名民工带队分三组连环保险下井侦察。到达8中段平巷西段。未发现死亡人员和中毒民工。在这次侦察中,1名民工和4名消防人员CO中毒,被其他消防战士抢救返回地面,经抢救脱险。20点30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听取现场抢救情况汇报后,因对井下情况不明,为避免伤亡事故扩大,立即决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矿井。同时指示,调动市矿山救护队开展井下救护工作。
市煤管局矿山救护队于3月7日23时左右接报后,救护队王副队长带领6名救护队员于3月8日凌晨2时30分赶到事故现场,救护队书记卢某和队长李某随后乘吉普车赶到。查看了图纸并听取矿工汇报后,于3时左右由王某带领全体救护队员人井侦察。在岳渡巷暗斜井处,平巷以东240m左右发现第一具尸体,再向东180m左右范围内相继发现5具尸体。随后,又向东侦察300m左右,未发现伤亡人员。
救护队员下井后,岳渡村副主任严某找到某市金矿矿长王某,协商如何瞒报这起事故,最后达成一致意见。5时30分左右,王某和李某下井了解救护情况,途中王某向李某表达了这种请求。李某表示同意,并指示救护队员把6具尸体留在井下。救护队员将6具尸体移放到连接岳渡巷与8中段平巷的暗斜井绞车平台处。救护队员返回地面后,李某按照严某、王某的授意,向在现场的市领导汇报侦察情况时,隐瞒了井下发现6具尸体这一事实。为此,岳渡村多付救护队6000元。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2.发生重大事故瞒报,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3.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是61万元,请问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是什么?
4.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16—1992)的规定,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依据以上场景,提出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A.产生了射流
B.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C.与压盖螺栓摩擦产生了静电
D.与空气混合后发生激烈氧化而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