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部分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下列选项中属于以上扣除限额范围的企业有()。
A.化妆品销售企业
B.医药制造企业
C.酒类制造企业
D.饮料制造企业
A.化妆品销售企业
B.医药制造企业
C.酒类制造企业
D.饮料制造企业
A.20%
B.25%
C.30%
D.35%
A.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入库日期为准,对此期间小微企业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行全额返还。
B.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申报日期为准,对此期间小微企业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行全额返还。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申报日期为准,对此期间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企业实行全额返还。
D.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申报日期为准,对此期间小微企业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行全额返还。
A.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入库日期为准,对此期间小微企业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行全额返还。
B.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申报日期为准,对此期间小微企业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行全额返还。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申报日期为准,对此期间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企业实行全额返还。
A.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D.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E.企业依照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仍可以税前扣除
A.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B.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C.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D.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E.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免征增值税
A.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
B.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
C.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12月3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
D.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当年12月3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
A.0.3
B.0.4
C.0.5
D.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