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投资成本
B.损益调整
C.其他综合收益
D.其他权益变动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小于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B.因其他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增资,投资方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相关股权稀释影响的部分
C.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变更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
D.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与负债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A.在成本法下,当被投资方的分红来自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限内赚取的盈余时,应做投资收益认定,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在权益法下,当被投资方的分红来自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限内赚取的盈余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损益调整)”科目,否则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投资成本)”科目
B.当被投资方处置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时,投资方因捐赠而形成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应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C.当被投资方因增资扩股产生资本溢价时,投资方应根据被投资方的资本溢价额乘以持股比例认定由此产生的投资增值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一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D.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提减值准备l0万元,而当初投资时形成股权投资贷差6万元,则应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6万元,再借记“投资收益”4万元。下一年该投资因价值恢复应反冲减值准备7万元时,应先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6万元,再贷记“投资收益”1万元
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
A.权力表明投资方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并要求投资方实际行使其权力
B.权力是一种实质性权利,而不是保护性权利
C.权力是为自己行使的,而不是代其他方行使
D.权力通常表现为表决权,但有时也可能表现为其他合同安排
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
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能控制被投资方
投资方未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
投资方直接拥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被投资方已经被宣告清理整顿
A.标的企业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B.标的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
C.投资方遵选方式
D.投资方的资格条件,以及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要求等
A.涉及控制权转移的,应征询金融机构债权人对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的意见
B.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增资扩股方案需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公布
C.若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可以依据上年度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
D.符合保留划拨方式的土地使用权,应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