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必须按规定在票据上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
A.票据的正面
B.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
C.票据的任何地方
D.票据的保证人签章栏
A.票据的正面
B.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
C.票据的任何地方
D.票据的保证人签章栏
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被保证人的背书日期为保证日期
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A.汇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B.汇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C.需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加盖骑缝章,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是否背书转让
D.对于有可能在邮寄至付款行时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汇票,可由客户出具因此原因被拒付由客户自行承担风险的声明
A.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B.票据必须未到期
C.必须向银行提供合同与发票
D.票据上必须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2月20日,甲公司如约支付了定金。3月2日,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建筑公司没有按期向A公司交货,经过协商,建筑公司于3月18日向甲公司交付了货物,甲公司当天验收,质量符合合同标准,于3月19日开出面值600万元,5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A保证人为甲公司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乙收到票据后按期向承兑人提示承兑,并于6月9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8月22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由此牵涉出以下问题:
(1)甲公司认为票据未记载付款地和出票地,记载事项不完整,拒绝付款;承兑人认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拒绝付款。
(2)丁公司向丙公司索要票据款项,丙公司认为票据背书时未注明背书日期,背书行为无效,拒绝承担责任。
(3)丁要求乙付款,乙认为按照债务人的顺序,应先由丙付款,丁不能对其直接要求付款,因此拒绝付款。
(4)丁要求A担保人代为付款,A同意付款。
(2)甲乙双方约定由某建筑公司向甲交付货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建筑公司没有按期交货,甲公司可以要求谁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4)影响汇票有效性的记载事项有哪些?甲的理由能否成立?
(5)承兑人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6)承兑的效力是什么?
(7)丁要求丙、乙、A代为付款,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8)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应对该票据承担哪些责任?
(9)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0)A保证人向丁承担保证责任后,是否有追索权?
A.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
B.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
C.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或其他记载事项的
D.有利用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