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后,营销员在月度预缴预扣时,不得享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是
是
A.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B.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C.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D.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A.全日制大学生王某实习取得劳务报酬
B.商场导购员王某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C.保险营销员王某取得的劳务报酬
D.证券经纪人王某取得的劳务报酬
E.大学教授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
A.因为预扣预缴的时候未校验已缴税额必须小于收入额45%,但汇算清缴的时候会进行校验导致
B.比如收入是6000千,已缴税额是3500,最多只能为2700
C.建议用户联系扣缴义务人更正当月申报数据或汇算清缴时选择自行填写功能申报个税汇算清缴,不要选择已申报数据填写
D.以上都正确
A.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B.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C.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需要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D.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比照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
A.累计收入额=(本期收入-本期费用-本期免税收入)+(上期累计收入-上期累计费用-上期累计免税收入)
B.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累计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C.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D.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E.累计减除费用,按照6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A.个人同时发生按30%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自行选择扣除次序
B.居民个人可以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的扣除顺序
C.居民个人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
D.居民个人选择在劳务报酬所得中扣除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
E.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
A.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
B.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C.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D.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E.在职博士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A.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
B.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C.员工取得的工资薪全收入
D.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E.在职博士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
A.居民个人甲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是6.1万元
B.居民个人乙取得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为6.1万元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丙,2019年度内已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综合所得税额低于应纳税额0.01万元
D.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190天的无住所个人丁,因预扣预缴税款大于应纳税额0.01万元,不再申请退税
E.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180天的无住所个人戊,从中国境内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需要补缴税款6.1万元
A.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B.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
C.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在以后年度中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
D.未足额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得再扣除
A.本月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可办理退税
B.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在预扣预缴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C.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D.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可合并多月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