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6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000万股,当年度该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5元。20×6年1月1日,甲公司对外发行认股权证1000万份,行权日为20×7年6月30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3元的价格认购甲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甲公司20×6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为()元/股。
A.0.46
B.0.6
C.0.5
D.0.4
A.0.46
B.0.6
C.0.5
D.0.4
A.1.71元/股
B.1.41元/股
C.1.38元/股
D.1.43元/股
A.0.5元/股
B.1.13元/股
C.0.36元/股
D.0.57元/股
A.0.82元/股
B.0.64元/股
C.0.55元/股
D.0.76元/股
A.2.4
B.2.32
C.2.5
D.2
A.1.25元
B.1.41元
C.1.50元
D.1.17元
A.0.56元
B.0.49元
C.0.76元
D.0.57元
假定2014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950万元,则该公司2014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为()元。
A、0.1
B、0.2
C、0.3
D、0.4
A.0.1
B.0.2
C.O.3
D.0.4
A.0.43
B.0.50
C.0.60
D.0.54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6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万元,发行费用为3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6年1月1日起至20×8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即20×6年1月1日,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每年的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生产用厂房的建设。
(2)甲公司将募集资金陆续投入生产用厂房的建设,截至20×6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生产用厂房于20×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7年1月1日,甲公司20×6支付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3000万元。
(4)20×7年7月1日,由于甲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全体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
(5)其他资料如下:1.甲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2.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债券发行人赎回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条款以及变更初始转股价格的条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3.在当期付息前转股的,不考虑利息的影响,按债券面值及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转股数量。4.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2)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
(3)编制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实际利率及20×6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甲公司确认及20×6支付年度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20×7年6月30日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甲公司确认20×7年上半年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6)编制甲公司20×7年7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