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提供()等合法有效凭证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A.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
B.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C.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D.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BC
A.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
B.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C.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D.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BC
A.660
B.500
C.440
D.460
A.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B.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D.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A.84
B.70
C.72
D.82
A.15.96
B.22.8
C.28.8
D.42.36
A.148.75
B.163.75
C.166.25
D.151.25
A.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B.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D.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