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
B.亚洲开发银行
C.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D.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必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美方:中方财务报表上有模糊之处。
中方:美方可以核查。
美方:核查也难,因为被查的依据就不可靠。
中方:美方不应该空口讲话,应有凭据证明查帐依据不可靠。
美方:所有财务证均系中方工厂所造,我作为我国人无法一一核查。
中方:那贵方可以请信得过的中国机构协助核查。
美方:目前尚未找到可以信任的中国机构帮助核查。
中方:那贵方的断言只能是主观的不令人信服的。
美方:虽然我方没有法律上的证据证明贵方帐面数字不合理,但我们有经验,贵方的现有资产不值帐面价值。
中方:尊敬的先生,我承认经验的宝贵,但财务数据不是经验,而是事实如果贵方诚意合作,我愿意配合贵方查帐,到现场一一核对物与帐。
美方:不必贵方做这么多工作,请贵方自己纠正后,再谈。
中方:贵方不想讲理?我奉陪!
美方:不是我方不想讲理,而是与贵方的帐没法说理
中方:贵方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什么“不是、不想;而是、没法,”?
美方:请原谅我方的直率,我方感到贵方欲利用帐面值来扩大贵方所占股份。
中方:感谢贵方终于说出了真心话,给我指明了思考方向
美方:贵方应理解一个投资者的顾虑,尤其像我公司与贵方诚心合作的情况下,若让我们感到贵方帐目有虚占股份之嫌,实在会使我方却步不前,还会产生不愉快的感觉。
中方:我理解贵方的顾虑。但在贵方心里恐惧面前,我方不能只申辩这不是“老虎帐”,来说它“不吃肉”。但愿听贵方有何“安神”的要求
美方:我通过与贵方的谈判,深感贵方代表的人品,由于帐面值让人生畏,不能不请贵方考虑修改问题,或许会给贵方带来麻烦。
中方:为了合作,为了让贵方安心,我方可以考虑帐面总值的问题。至于怎么做帐是我方的事。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我们双方将就中方现有资产的作价进行谈判。
美方:是的。
(以上是中方现有资产的作价谈判)
问题:
(1)上述谈判中,双方均运用了哪些语言?
(2)双方的语言运用有何不妥之处?
(3)如果你作为美方或中方代表会怎么谈?
(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中方出资300万美元,外方出资200万美元。
(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但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
(4)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减少、合并、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要求:判断上述各项条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A.购货方已付款购进,但尚在运输途中的商品
B.购销双方已签协议约定,但尚未办理商品购买手续
C.未收到销售方结算发票,但已运抵购货方并验收入库的商品
D.购货方已付款购进,商品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