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办理人民币查询查复业务时,收到系统内的查询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查复,收到跨行查询书应在次日(工作日)中午十二点前查复。
B.办理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查询查复业务时,收到查询类报文应于当前工作日(T日)至迟下一工作日(T+1日)进行处理或答复;
C.办理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查询查复业务时,查询发出后三个工作日未收到有效查复的,应跟踪查询;D.办理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查询查复业务时,收到汇款三个工作日以上,且经查询无有效查复的,可发起退汇
A.应及时做“5787查询查复登记簿查询”交易,看是否收到查复
B.如收到查复,打印一联“收到查复书”
C.收到查复后,与原专夹保管的“发出查询书”及来账凭证核对无误后,按查复书要求进行处理。
D.查询书与查复书配对后,一份专夹保管,一份作记账凭证附件
A.“5787查询查复登记簿查询”
B.“5789查询退回申请登记簿”
C.查复书
D.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