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采煤工作面,曾屡次瓦斯超限,未引起重视,该队队长和爆破工采用发爆器检查母线是否断线时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其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A.领导无视平安
B.未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采用小于30mA的导通器和爆破电桥,违规使用发爆器检查通路
C.瓦斯超限情况下仍强行起爆
D.技术管理不善
A.领导无视平安
B.未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采用小于30mA的导通器和爆破电桥,违规使用发爆器检查通路
C.瓦斯超限情况下仍强行起爆
D.技术管理不善
A.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B.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C.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
D.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
[矿井概况]
发生事故的矿井是隶属于辽源矿务局西安煤矿的矿办小井,是西安煤矿四区的生产区域。该小井生产系统独立,1980年建设,1981年建成投产,年生产能力3万吨。工业储量90万吨,可采储量70万吨,现已开采19年,剩余可采储量7万吨。现有职工165人。 1999年实际出煤3.3万吨,2000年1~10月份实际出煤2.4万吨。
该小井位于辽源煤田东侧,其开采水平上限150m,下限-42m,现开采到-12m水平。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矿井总人风量为532立方米/分,总排风568立方米/分。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81立方米/吨,属低沼气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8.8%。
该小井采用非正规巷道后退落垛式采煤方法,目前只有一个沿-12水平走向布置的巷道在落垛采煤,原走向长度230米,已回采50米,现剩180米,煤层倾角75~85度,煤层平均厚度5~7米。落垛工作面采用11kW局扇通风,风简直径为385毫米,通风距离 220米。
[事故简要经过及抢险救灾过程]
11月5日上午9时10分入井33人,有区长1人,生产区长1人,段干部1人。分两组作业,一组在一42水平岩石巷道掘进,另一组在-12水平工作面采煤。10时50分,井上翻车工郭昌、付利华听到一声响后,发现井口门往外冒烟,立即向副区长董克香汇报。区里马上向局矿逐级汇报了该小井发生的这起瓦斯爆炸事故,辽源矿务局及西安矿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国发对事故抢险救灾处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副省长李介车、副秘书长刘仰义亲自带领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一司副司长付建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总工会、辽源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同志,迅速赶到现场,帮助指挥抢救工作。李介车副省长亲自主持研究了事故抢救方案,对恢复灾区通风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以及处理巷道冒顶提出了四条具体意见,按照领导的要求,事故抢险指挥部采取措施,于5日17时开始先后恢复了全井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和运输系统,探险救人,迅速抢救出灾区2名受伤人员和13名遇难者。后期集中力量恢复处理灾区冒落巷道110米,于22日16时40分将另外18名遇难者全部找到,抢救工作结束。
[事故直接原因]
矿井通风方式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采空区瓦斯被压出,工作面局部通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工作面放炮引燃瓦斯,造成瓦斯爆炸。
1.瓦斯积聚原因分析:调查认定该小井虽为低沼气矿井,但工作面采空区滞留大量瓦斯。11月1日将矿井通风方式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使采空区瓦斯被压出,加之工作面局部通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
2.火源分析:经勘察认为这起事故是由于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其理由是:经勘察该工作面无自然发火,在遇难人员中未发现带烟、带火,电气设备及矿灯均不失爆,可排除上述引爆火源;而在工作面作业的16名遇难人员全部集中躲避在距工作面36.5米的巷道拐弯处,靠工作面最前面的遇难者是放炮员,放炮器就在其身边,处于起爆状态,放炮母线从工作面沿巷道悬挂,可认定放炮时引发了瓦斯爆炸。
[事故间接原因]
1.局、矿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存在差距,未能把安全摆在首位来抓,重视大井的安全,忽视了小井的安全,尤其是在生产旺季,制定奖罚办法,未与安全挂钩,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
2.局、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做到分兵把口、各负其责,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局、矿业务保安部门对矿办小井安全抓得不紧不严,不能完全尽到业务保安责任。
3.采煤方法不合理,采用非正规采法且现场管理不力。在未掘上行风道的情况下,对采空区瓦斯积聚和溢出未能采取针对性措施。采区设计阶段高过高,回采时又随意加大,增加了瓦斯管理的难度。
乙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员未能做到专人专孔专职专责,保证不了正常瓦斯检查。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不善,出口风量不足。该井无采暖设施,导致一年改两次风,加大了通风瓦斯管理的难度。
5.有关人员规程措施观念淡薄,贯彻执行不认真。改压入式通风措施未按规定及时审批。在局未批改风措施的情况下,小井擅自改变通风方式。改风后未按局规定使用乳化炸药。
6.局、矿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职工素质低,未能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和群安网员的安全监督检查作用。
[防范措施]
1.各级干部要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职工深入开展好安全思想整风和安全生产整顿活动,认真解决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工作。
2.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以风定产”原则。非正规巷道采煤必须沿顶板送上行风道,构成负压通风系统,否则不许回采。
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各业务保安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必须体现在具体工作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上。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和抽查力度。做到24小时有干部在井下现场真抓实干严管,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措施,局、矿领导要坚持深入井下,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三违”,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职工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
1.该事故调查组应由谁组织成立?
2.该事故的调查应该按哪些规定执行?
3.事故调查组在现场的处理至少应做到哪些?
A.从进风侧
B.从回风侧
C.同时从进风侧和回风侧
D.从进风侧或回风侧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2、事故间接原因(为什么会有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
1、请回答这次事故调查组如何组成和伤亡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2、请阐述这次瓦斯爆炸发生的条件和预防的主要技术方法。
3、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J煤矿采用机颜透风,主通风机为2台轴流对旋式风机:采用3级提升绞车串车提升,大巷采用矿用防爆型架线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采用双回路供电,井下供电电压等为60V和127V: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垮落法管理顶板。
J煤矿证照齐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5人。但该矿未按相关要求,将矿井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
J煤矿l采区3102煤层掘进工作面采用风钻打眼、炸药爆破、矿车排矸方式掘进。2017年9月5日22时10分,该据进工作面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由于进风系统和回风系统之间反向风门未正常开启,高浓度瓦斯快速逆向进入新鲜风流中。5分钟后,临近的Ⅱ、Ⅲ采区瓦斯浓度相继超限报警,采区安全员迅速带领附近作业人员撤离,但直到2时45分,才向J煤矿调度室报告。煤矿值班调度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马上报告矿长,并安排通风科和安监科查明情况。22时55分,进入新鲜风流的高浓度瓦斯遇架线电机车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炸,冲击波迅速传播至矿井其他区域,最终导致井下作业人员14人死亡、32人受伤。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列出采区3102煤层掘进工作面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
2.分析J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说明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4.简述J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
5.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简述J煤矿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199×年×月×日,某矿已二采区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84人,受伤68人,直接经济损失984.5万元。
该矿始建于1958年,设计能力120万吨/年,1986年完成改扩建,能力提高到180万吨/年。1995年实际产量250万吨。该矿井田面积1.9万平方米,可采煤层10层,可采储量1.22亿吨。矿井为立井开拓,分一、二水平开采。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有4个回风井。井下采用皮带运输,主井使用9t箕斗提升。发生事故的已二采区位于二水平南翼,采用对角抽出式通风方式,瓦斯绝对涌出量为23.7m3/min,相对涌出量为19.2m3/min;煤尘爆炸指数为33.03%~40.01%。
事故当日18时15分,矿调度室接到已二采区高强皮带头司机胡某电话报告:“已二高强皮带巷出现大量煤尘烟雾”。随后,-320水平调度员杨某报告:“-320调度室门口出现水泥尘雾,并有反风现象”。18时49分,综四队任某报告:“在通排轨道向上走时,听到一声巨响,接着一股强风把安全帽吹掉了”。闻讯后,两个救护分队奉命从北翼入井到已二采区。随后有11个小分队共87名救护队员相继赶到该矿,参与抢险救灾。
为深入灾区搜索抢救遇险人员,确保抢险过程中不再发生爆炸、冒顶事故,指挥部决定全力处理冒顶,进行排水,恢复被毁坏的巷道和通风、瓦斯监测设施。22日24时,采区通风系统其本恢复正常,运输、洒水灭尘、供电系统部分恢复,从而开始处理冒顶、排放瓦斯、巷道排水。26日将遇难矿工75名运至井上,但仍有9名尚未找到。
事故原因分析:
经现场调查和技术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已15-22210工作面的己15、已16、已17三层煤合层,且受牛庄向斜构造的影响,使煤层瓦斯含量增大,多头扩帮放炮作业又造成瓦斯大量涌出;切眼后贯通后,由于该区域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风量严重不足,瓦斯积聚,放炮作业时引起瓦斯爆炸。
同时,还有以下几条重要原因:
1.严重超通风能力违章生产。如按年计划产量需要总风量为20397m3/min,实际供风量仅有16757m3/min,缺风3640m3/min,造成矿井为完成产量计划而超通风能力生产。在矿井风量不足,瓦斯频繁超限的情况下,仍违章生产。
2.瓦斯监测设施管理不善。1995年下半年后,该矿瓦斯涌出量增加,综采工作面频繁断电,影响生产。为了不使瓦斯超限断电,矿决定把瓦斯传感器探头数值下调0.2%~ 0.4%,造成在长期瓦斯超限情况下冒险作业。同时,瓦斯探头还多次被炮泥、塑料布、衣服等堵塞,使井下瓦斯情况在监测系统中显示不出来,甚至破坏断电功能,使瓦斯超限也不能断电,导致超限作业。
3.已二采区22210掘进工作面在瓦斯涌出量较大的情况下,前面掘进作业,后面同时扩帮,严重违章作业。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矿井风量计算的要求是什么?
2.煤矿需要哪些通风设备?煤矿需要哪些通风建(构)筑物?
3.总结事故教训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考虑?
事故经过:
1994年1月24日11时25分,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集团公司所属鸡西矿务局某煤矿多种经营公司七井发生于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99人(其中女职工37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七井曾于1992年和1993年被东北内蒙古煤炭联合集团公司多种经营公司授予A级质量标准化井。施工七井与六井相贯通的西主运巷,属于技术改造工程,没有设计,矿多种经营公司把此项工程仅作为一般掘进巷道对待。局多种经营公司对该项工程没有引起重视,只是口头同意,没有制定贯通后相应的可靠的隔爆等安全措施。
1月24日早6时40分,七井井长刘某、生产副井长刘某,六井井长李某分别召开七井、六井班前会。会议按照矿多种经营公司22日决定,对各井25日停产放假一事做出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所属各段队当班的工作做了安排布置。8时左右,七井87人,六井24人分别入井。
当天正值公司对各井进行月末验收,七井主任工程师黄某和七井各段段长与公司
地测科主测王某等4名测工入井,对左三、右四、右二工程工作面进行检查验收。
七井于9时停电,七井左三工作面风电闭锁装置,因故障于1月22日拆除,至24日仍未能及时更换。井下停电停风,引起瓦斯积聚。
停电后,工人仍在井下工作。11时25分,在左三工作面,放炮员正在进行放炮作业,其他人员处于躲炮位置。因放炮员违章使用煤电钻电源插销,明火放炮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在99名遇难者中,七井遇难人员多为冲击伤,而六井遇难人员均为一氧化碳中毒,冲击伤不明显。
当天,七井主任工程师黄某和七井各段段长与公司地测科主测王某等4名测工对左三、右四、右二工程工作面地质变化和瓦斯量增加未予以重视,当时验收了左三、右四、右二工程,并于11时许升井。刚升井就听到井筒传出一声轰响,爆炸发生了。
事故调查发现,七井制定了工作面停风撤人和瓦斯排放制度,瓦斯巡视员对巡视路线、巡视点和检查时间、巡视记录不清;入井人员没有配备自救器;井下没有隔爆设施和消尘洒水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工、放炮工等)未按规定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对女职工入井问题,矿务局始终没有彻底解决。
【问题】
1. 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根据《安全生产法》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提出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建议。
依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试依据上述资料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依据《安全生产法》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总结该事故的教训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措施建议。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