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李某于2002年投保康宁终身保险,2018年1月1日因脑出血住院,2018年3月1日出院。出院病历显示左上肢肌力4级,左下肢肌力4级。2018年7月10日被保险人家属到公司司强烈要求鉴定,我公司安排于2018年7月17日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被保险人符合脑中风后遗症要求,那么该被保险人的出险日期为()
A.2018年1月1日
B.2018年7月17日
C.2018年3月1日
D.2018年7月10日
B、2018年7月17日
A.2018年1月1日
B.2018年7月17日
C.2018年3月1日
D.2018年7月10日
B、2018年7月17日
(四)
2001年5月14日,投保人甲为其本人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基本保额5万元。缴费方式为10年期交。2002年4月9日,被保险人因罹患乳腺癌。入住医院手术治疗,发生医疗费用2万元。因乳腺癌属于保单列保障责任范围,甲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90.根据康宁终身保险条款的规定。甲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万元。
A.2 B.3
C.5 D.10
A.50万
B.30万
C.80万
D.20万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80万元
A.全额给付保险金十万元
B.给付保险金十万元后,再向肇事者李某进行追偿
C.要求肇事者李某赔偿保险金十万元
D.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1年10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本人,受益人为其妻李某。2003年1月,王某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王某病情进一步恶化,终日意识模糊,狂躁不止,最终自杀身亡。事发之后,妻子李某以保险合同中列明“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死亡保险金的索赔要求,而保险公司则依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死者系自杀身亡,且自杀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之后的两年之内为由,拒绝了周某的索赔要求,只同意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A.总保费2500以上且其中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1500元以上
B.总保费1700以上且其中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1000元以上
C.总保费2500以上且其中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1700元以上
D.总保费3000以上且其中国寿康宁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15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