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安装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机构所在地为A 市,2018 年9 月承包B 市的一项建筑服务,该建筑安装公司收取含税工程价款500 万元,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含税分包款150 万元。甲建筑安装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则甲建筑安装公司当月应预缴的增值税为()万元
A.6.31
B.6.36
C.9.46
D.9
B、6.36
解析: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甲建筑安装公司当月应预缴的增值税=(500-150)÷(1+10%)×2%=6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