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12月1日,开始研发一项新技术,当月共发生研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金额为200万元,费用化的金额为600万元。月底,研发活动尚未完成。该企业2014年12月应计入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为()万元。
A.400
B.600
C.200
D.800
A.400
B.600
C.200
D.800
甲公司2012年至2014年有关资料如下: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自丁公司取得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协议约定,专利权的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甲公司应于协议签订之日支付600万元,其余款项分四次自当年起每年12月31日支付600万元。当日,甲公司与丁公司办理完成了专利权的权利变更手续。上述取得的专利权用于甲公司机电产品的生产,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2014年2月1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将2012年从丁公司取得的专利权转让给庚公司,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同时,甲公司、庚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因取得该专利权尚未支付丁公司的款项1 200万元由庚公司从转让价款中代为偿还。2014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庚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项800万元。同日,甲公司与庚公司办理完成了专利权的权利变更手续。
(2)2012年3月1日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用于生产产品,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000万元、人工工资500万元,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费用200万元,总计27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l800万元,2012年12月15日,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假定形成无形资产的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按l0年摊销,无残值。
(3)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①假定上述交易或事项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②假定实际利率为6%。
③复利现值系数:(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P/F,6%,4):0.7921;年金现值系数:(P/A,6%,3)=2.6730,(P/A,6%,4)=3.4651。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取得的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取得的专利权的月摊销金额、该专利权2014年2月1日的账面价值,并编制转让专利权的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2年发生研发支出、结转研发支出、专利技术摊销的会计分录。
A.2×21年2月10日至2×21年12月31日发生的支出应根据其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及无形资产入账成本
B.该非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为150万元
C.该非专利技术计提折旧额应计入制造费用
D.该非专利技术影响2×22年当期损益的金额为317.5万元
A.0
B.100(借方)
C.500(借方)
D.600(借方)
A.51000
B.101500
C.50000
D.100000
A.30
B.75
C.95
D.108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 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A.230
B.260
C.330
D.300
A.425
B.501.67
C.540
D.550
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A.2010年7月1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4万元
B. 2010年7月1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
C. 2010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6万元
D. 2010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3.6万元
A.150
B.45
C.90
D.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