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张某及亲属2021年发生若干房屋转让、赠与事项,以下属于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
A.张某因父亲去世依法继承一套房产
B.张某妹妹将自有房产赠与张某的儿子
C.张某将自购房产无偿赠与自己的儿子
D.张某在离婚以后转让离婚析产的房产
AC
解析: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