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环境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当地出台的《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C.委托加工产品,接受委托的单位应当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若委托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单位必须派驻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员工对原料采购、生产、仓储、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相关管理要求
D.集团所属的各企业在采用对外承租、委托加工、销售等合作情况,在终止合作时,由该企业负责及时收回我方授予的品牌和清真使用权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并通告合作方情况
A.使用从动物来源的配料,需要供应商提供清真认证证明
B.对于复合配料,如其中一种或多种原料或添加剂含有动物来源性成分,需要供应商提供清真认证证明
C.清真食品的加工、运输、贮存、计量、包装、销售使用用具、容器、设备、场地等不得用于非清真食品的加工、运输、贮存、计量、包装、销售
D.出口国外的伊利产品应取得当地清真管理机构的认可
B.在验证材料时要注意资质证书的有效期、签章的清晰度和证明的真实性(应索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为宜),清真寺出具的证明要有阿訇的签字。证明材料的提供环节是至关重要的,应严格把关
C.涉及从动物来源提炼或提取的原料,各单位在供应商现场评估时,应对其生产过程的控制是否有清真禁忌物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