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
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回答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认定为专有部分?哪些为共有部分?《民法典》对小区内的车库、车位进行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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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物业共有部分的养护
B.物业共有部分的能源费支出
C.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D.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
A.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B.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C.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D.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A.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四分之三
A.电梯
B.水箱
C.屋顶
D.外墙
A.业主
B.公安机关
C.开发商
D.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
A、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B、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资金投入方所有
C、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D、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