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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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的各种井、池、管道等区域
B.装置停车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检查认定后
C.运到安全地点并经吹扫处理用火分析合格的容器、管线
D.爆炸危险场所区域以外的场所用火
A.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B.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C.不了解焊割物内部结构的不能焊割
D.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A.动火区作业
B.动火禁区作业
C.设备内作业
D.设备禁区作业
A.动火区作业
B.动火禁区作业
C.设备内作业
D.设备禁区作业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如下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第二百六十七条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第二百六十八条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
第二百七十条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第二百七十一条 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第二百七十二条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二百七十三条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第二百七十五条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1.进入设备内作业的危险因素是什么?
2.进入设备内工作应做好哪些安全防护?
3.进入设备内动火工作应注意什么?
4.对于未知的危险因素,可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分析、辨别?
A.损坏、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B.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C.侵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D.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毁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
E.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F.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