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琼斯为我国某公司的外籍管理人员,在乙国出差时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甲国法律
B.乙国法律
C.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D.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A.甲国法律
B.乙国法律
C.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D.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A.因甲为财务主管,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暂扣其身份证
B.因乙现行入职,在入职之日起第20天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C.与丙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约定其试用期为70天
D.因丁为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约定其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3年
A.甲是A国间谍组织成员,在我国通过资助中国籍人员乙的方式让乙搜集我国政治经济领域内部敏感情报,乙最终实施了搜集行为
B.甲是A国间谍组织成员,在我国通过资助同为A国国籍乙的方式让乙搜集我国军事科技领域机密文件,乙最终实施了搜集行为
C.A国人乙长期在我国国内经商,接受B国某非政府组织成员甲的任务,为甲收买我国涉政治经济领域的敏感情报
D.某传销组织成员甲对乙谎称自己是某间谍组织成员,要求乙加入自己所在的传销组织,乙听信甲的说法,以加入间谍组织的主观意图加入了甲所在的传销组织
A.224
B.284
C.424
D.656
A.我国应适用普遍原则管辖劫持航空器罪,适用保护原则管辖抢劫罪
B.对李某的劫持航空器罪,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我国刑法而非国际条约
C.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本案中李某的犯罪行为,应当判处死刑
D.如李某劫持军用航空器,我国只能追究李某抢劫罪一罪的刑事责任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