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拟收购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价格和A公司2014年相应指标的数据如表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表2 亿元Ⅰ.对甲的收购Ⅱ.对乙的收购Ⅲ.对丙的收购Ⅳ.对丁的收购Ⅴ.对戊的收购
A.Ⅰ、Ⅱ、Ⅳ
B.Ⅲ、Ⅳ
C.Ⅰ、Ⅳ
D.Ⅰ、Ⅳ、Ⅴ
C、Ⅰ、Ⅳ
解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2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①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②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③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I项对甲公司收购总资产指标为MAX拟911}-2=55%>50%符合标准II项对乙的收购049=1=49%50%且净资产为5100万元超过5000万元符合标准(注意V项计算中不能用051X80%与50%孰高去计算80%为取得控制权不需要计算比例)